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
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不论在农作物种植还是后期安全生产方面,我国食品领域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老百姓的抱怨仍然不少。两个方面存在较大的反差,这是今后应该好好思考研究的课题。
胡小松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
在食品安全方面,要对政府、企业、科技、法律制度、产品和行业发展都有信心。消除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误解需要提高信息交流的质量,法律制度的完善、产业的发展、共治都需要交流。
严卫星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食品安全是一个社会共治问题,社会共治重要前提就是交流。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科技界、媒体和消费者在内,大家平等地、互动式地充分交流,进行透彻的信息交融与互换非常重要。
卢庆国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建议在食品生产行业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比如管理能力和经验、专业知识、诚信记录、必要的建设条件、生产条件等,把一些不达标的企业挡在行业之外。
高 伏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
建议在食品的生产环节,要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基础保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行业的自律意识;大力实施食品品牌战略,着力推广安全、优质、美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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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形势备受社会关注。在“两会议食厅:2015年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上,与会嘉宾围绕相关话题展开讨论——
3月8日,由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科技学会承办的“两会议食厅:2015年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在京举办。来自食品行业的多位代表委员、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食品行业专家及科技界人士,围绕食品安全保障等话题展开讨论。
加大惩处违法行为力度
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就谈不上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会出台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强化预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风险评估检测更为标准,并增加了食品安全自查自检等自律性要求。”陈谞说。
“采取创新的监管方式,才能适应客观要求。”陈谞表示,应增设风险分析管理的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实行责任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公报制度,逐步细化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情形,对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因不履行监管职责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严厉处治。
“实现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应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国人大代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赖学佳表示,目前确有一些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做一些损害消费者及整个行业利益的事。虽然一些被侵权企业也发起了维权,但由于维权成本太高往往只好放弃。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势在必行。
企业诚信应与创新并行
“从事食品行业必须讲诚信、讲道理、讲伦理,守住良心底线尤为重要。”全国人大代表、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现国表示,如果食品生产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就是不安全、不合格的,即便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制作,食品安全仍然无法保证。因此,企业必须从源头上把好关。
在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机制基础上,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尤为重要。“在产品上,要更多地运用新技术、新资源、新原料来保证更安全、更可靠的产品生产;在区域结构上,应特别注重推动行业内的均衡发展。”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表示,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全产业链的发展,从原料基地、运输到末端储存要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如发展冷链物流就是提升和发展产品质量的重要切入点。
高伏建议,在食品的生产环节,要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基础保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法律和制度保障的同时,也要提高行业的自律意识;大力实施食品品牌战略,着力推广安全、优质、美味的标准。
科普教育需不断提高
“如果我们不懂得有关食品的基本知识,电视上说怎么吃就怎么吃,电视上说吃什么就吃什么,又怎能奢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说。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重视食品营养和科学知识的普及,要让百姓知道该吃什么、怎么吃;食品领域的专家应主动、客观地回应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事件;企业和政府要多与媒体沟通交流,解决好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与会专家表示,目前亟需加大公共科普的传播力度,把科技层面的问题说得让老百姓听得懂,并利用多种手段提升传播效果。
本届“两会议食厅”发起了“食品安全校园行”科普宣传公益行动倡议,希望政府主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行业团体、科普组织等共同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安全、健康的食品安全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经济日报记者 温济聪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