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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安全” 必须严防死守

2019年11月13日 07:29   来源:北京日报   

  张鹏飞

  有记者近日暗访一家知名连锁粥店时发现,后厨乱象触目惊心:食材的保质期标签被随意更改,沾有洗涤灵泡沫的餐具不消毒就准备上桌,强腐蚀性的工业碱被用作清洗剂……

  无良行为不仅损坏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波及企业长远发展,而且还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仅会被处以行政处罚,针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针对食品类犯罪,依法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根据其所犯罪名的不同情节以及造成的不同后果,生产、销售者将会被处以拘役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此次事件的曝光再一次警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须严防死守、常抓不懈,每一个人都要行动起来。生产者、经营者需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规范意识;同时应用科技手段,推进“可视化厨房”建设,让后厨的每一个细节展现在消费者面前。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职能,做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消费者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执法机关反映,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唯此,方能打造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环境。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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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07:2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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