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 张稳) 12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35年,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同时发布30条措施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农用地分类管理,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蔬菜),推进养殖单位进园区计划。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常务会议议题
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划片包联、责任到人制度,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管理体制。
深化许可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提升全程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水平。实施保健食品即时备案,建立生产许可与备案关联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农用地分类管理,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
聚焦治理“餐桌污染”,《意见》提出,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开展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强化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及管控,加快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不断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分期分批淘汰现存高毒农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完善1个省级、16个市级、65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开展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探索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制度;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电子出证制度,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有实体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全覆盖,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对特定消费群体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开展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现企业HACCP体系全覆盖;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落实“进口前”审核、“进口时”查验、“进口后”监管;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制定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对标、第三方评价的管理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蔬菜),推进养殖单位进园区计划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见》提出,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实施食品安全先进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覆盖食品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实施信用监管,将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蔬菜),推进养殖单位进园区计划,加强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建设。调整食品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基地、园区)。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