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中锋)5月17日至18日,沪苏浙皖四省市检察长座谈会在泾县举行。座谈会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构建”为主题,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依据意见,四地检察机关之间将建立起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研讨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五项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筑牢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明显上升,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意见提出,四地检察机关办理涉及其他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或发现相关线索的,应当及时向该省市检察机关通报,共同构建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四地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沟通,具体由各省级检察院的办公室牵头协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生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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