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启动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计划在全国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根据3部门此前的部署,2024年至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层面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具备现实必要性。从现阶段来看,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进农村充换电设施的普及,仍有一定的资金压力。通过财政支持,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统筹推进绿电使用与充电基础设施普及,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通知明确,支持两个及以上县联合申报,联合试点县应明确一个牵头县,申报联合试点县的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
通知提出,鼓励绿电应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扩大绿电应用的决策部署,对于通过光伏发电的充换电场站,“自发自用”电量超过总充电量40%的,其“自发自用”年度总充电量可按1.2倍折算。2024年至2025年通过备案的试点县参照执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认为,通知体现了两方面的考量。一方面是促进绿色发展。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绿电的应用,有助于促进绿色发展。通过支持农村地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能够有效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推动绿色产业与汽车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是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目前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空间仍有潜力进一步提升。充换电设施布局与车辆使用区域实现更好的匹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可以有效提升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意愿,为促进消费注入积极动力。
通知强调,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试点县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项目执行中要及时汇总整理相应资金支付凭证,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绩效评价,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知对试点名额的范围以及鼓励绿电的相关举措作出了严格规定,这有助于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何代欣认为,相关规定的落实需要精细的测算与严格的监督,相关部门需要紧密协同、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注重降低运行成本,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成效。
“从实践角度来看,随着试点覆盖范围的扩大,各地会积极争取项目落地,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应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工,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注重项目推进的效率,发挥出财政资金促进有效投资的作用。”白景明表示,从公共设施建设的角度看,应着力优选企业,推动有实力、有能力、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优质企业参与,确保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能够顺利实施、稳步推进,保障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高质量落地。(经济日报记者 苏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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