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针对老年人实施的各类犯罪
——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国良
近年来,利用新兴网络技术手段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不时发生,受到社会关注。随着时代发展,司法如何应对这些挑战?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国良。
问:以“老人机”话费被盗案为例,随着社会发展,在惩治相关犯罪方面面临哪些挑战?
答:相比传统的接触式、现场式盗窃犯罪,“老人机”话费被盗案中,被告人通过远程操控手机,全程和被害人无接触,行为手段更加隐秘,使被害人更加难以察觉和防范,同时也给司法查处和认定带来挑战。
实践中,对于利用新兴网络技术手段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如何准确认定罪名并予以精准量刑,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加以解决。对此,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相关问题答疑指导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守护“夕阳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问:涉老年人犯罪案件常见的有哪些情形?这些案件有哪些特点?
答:近年来,以老年人为主要侵害目标的犯罪种类较多。这类犯罪通常利用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信息滞后、孤独感较强或对新技术不熟悉等特点实施,主要集中在诈骗、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类型。其中,诈骗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养老地产、保健品投资等虚假项目诱骗投资;冒充亲友熟人需紧急用款要求汇款救急,等等。盗窃犯罪主要表现为:趁老年人外出或独居时入户行窃;利用技术手段秘密扣取资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