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如何推动减贫战略转型?怎样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近日,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
由“集中作战”变为常态化推进
记者:为何要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怎样推动减贫战略转型?
高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以后,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绝对贫困基本消除之后,中国将进入解决相对贫困的发展阶段。由于农村贫困人口生计的脆弱性、兜底保障的有限覆盖率以及贫困线的变动性,现有扶贫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的终结。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具有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等特点,并在持续增收、内生动力等方面面临诸多难点。因此,无论是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还是缓解相对贫困问题,都需要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减贫战略转型,需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多维度贫困指标体系。从工作层面看,需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农村、民政、教育、住建、交通等部门资源和力量,更加重视脱贫群众收入之外的福利改善,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补齐发展短板,优先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重点群体覆盖,不断改善低收入群体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激活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提高其自主发展能力。
从制度层面看,要培育综合性的治理结构,开展扶贫制度的供给侧改革,用系统化的机制设计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用体系化的制度安排来促进持续增收。既要研究设计客观反映新贫困特点的指标体系,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贫困对象识别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又要加强缓解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还要加快扶贫开发法律制度建设,确保长效减贫工作依法推进。
从社会层面看,要更加注重发挥社会扶贫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消费扶贫、电商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进一步完善扶贫协作机制,拓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有效途径,构建以市场化为主导的整体帮扶体系。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贫困人口多元化需求和社会爱心资源精准对接,全面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减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将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
记者:为何要提出“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如何理解其内涵?
高强:近几年,中央反复强调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既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重大判断,也是对于如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指引。脱贫不是终点,从全面小康走向共同富裕的任务依然很重。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前谋划,适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现阶段,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减贫振兴政策的叠加期、交接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基础,也为健全促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留出了窗口期。
脱贫攻坚正引领贫困地区发生历史性转变,乡村振兴战略将成为接续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重点人群缓解相对贫困的总体推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从产业发展、移民搬迁、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治理、民生保障以及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指引,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持续减贫的制度性保障。乡村振兴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要将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设计,以乡村振兴为统揽,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石,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
“三农”工作重点转向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2021年起,“三农”工作重点将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如何发力?
高强: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密集出台,重大计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快部署,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农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方式加快转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极大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完成后,要在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解决相对贫困为新起点,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建立健全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推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乡村全面振兴。具体而言,政府调控层面,主要以稳定外部支持与投入机制为重点,建立一套缓解相对贫困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市场机制层面,主要以培育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为重点,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从发展路径看,要制定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梯次有序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东部发达地区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切实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快培育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确保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深度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在“十四五”期间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相对稳定,建立健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到2050年如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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