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怀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怀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怀柱利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在担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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