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陕西省西乡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耕(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耕在担任汉中市汉台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副书记,西乡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干部任用、征兵入伍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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