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通知》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要求,包括严禁强制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在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表示,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行为,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王爱文表示,目前市场主体反映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收费行为不规范、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等方面。
比如,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借助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对会员在缴纳会费后应享受的免费服务不予落实;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职责权限,将团体收费标准交给第三方公司,这些公司以缴纳费用可获得团体标准署名权的名义,向企业收取高额赞助费,有的赞助费甚至高达200多万元……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在特殊时期为企业纾困,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收费方面的规范和管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表示,针对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全国12315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王爱文表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要是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两大类。对于会费的确定,《通知》明确要经过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来确定;对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按照分类原则,对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项目以及其他能够由市场调节价格的分别作出规范。把这两类收费管住了,基本上就管住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大头。
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李金生表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等字样,也不能使用国徽标识。
李金生还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应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坚持非营利性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标”“世界”或其他类似的字样,严禁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承担了有关国家职业资格的具体认定工作。对于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可以依照规定,收取一定的考试和鉴定费用。但是,不能打着国家职业资格旗号,巧立名目乱收费。”李金生表示,人社部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反映的收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和处理。
谈到如何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周伴学说,从相关部门调研情况看,部分领域特别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收费偏高问题。以金融类和互保类协会为例,2018年全国近20家金融类和互保类协会总收入占全国性协会商会总收入的近30%,平均收入达到全国性协会商会的10倍以上。
周伴学表示,下一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成本审核。今年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针对部分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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