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部门联合印发《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 刘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部署要求,近日,由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科技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在全国属于出台的首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协同性、规范性。
《意见》分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共二十一条,着眼于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创造性提出建立全国首个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与执法办案“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国首个具备服务、协调、培训、预警、援助功能于一体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在全国率先从惩戒性层面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等等。这些创新举措,对于推动党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四川具体化、实践化,为营造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和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着眼于突出“严保护”,明确要求规范涉知识产权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采购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应当确保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将依法处理。严格投资与其他领域准入标准,单位或者个人具有故意或重复侵犯知识产权,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或者具有其他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不得给予奖励、资助或者授予荣誉称号,三年内不准许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活动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奖励机制。
《意见》着眼于突出“大保护”,明确提出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合、协作机制,加快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立案协作、委托取证、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与结果互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探索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对持续时间长、地域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电商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遏制电商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
《意见》着眼于知识产权“快保护”,提出建立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机制,畅通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公益电话12330、12315、网络、邮件、短信、微信、面访等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快速立案、快速查案、快速结案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搭建具备服务、协调、培训、预警、援助功能于一体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帮助企业优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意见》着眼于突出“同保护”,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相关知识产权快速审查、授权、确权和维权一站式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分担知识产权风险,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媒体关注、各方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的监管责任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县(区、市)—市(州)—省”层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机制、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为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省、市(州)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宣传引导等4项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