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题为《中外企业信用评级的差异及其决定因素》(下称《论文》)的工作论文,论文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的蒋贤锋和国际清算银行的Frank Packer。
《论文》指出,对中国企业的评级市场的连通特征不明显。国内企业在国内市场只能被国内评级机构评级,国外评级机构没有取得在国内市场对国内企业评级的资质。与此同时,国际评级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可以对中国企业评级,而国际市场上对国内评级机构的评级需求不是很强烈。
《论文》提出,在中国包括债券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逐步融入国际市场、经济开放程度日益加深的大前提下,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的评级市场也是应有的政策选项。
有意思的是,该研究显示,国内评级机构的评级远高于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其原因可能和评级基准效应有关:对同一家企业的信用风险,国内评级主要衡量其在所有国内企业的信用风险中的排序,而国际评级则试图反映其在全球所有企业的信用风险的排序。评级基准效应可以从国内评级和国际评级的巨大差异中清楚地看到:前者平均高于后者6-7个等级。国内评级机构评级之间、或国外评级机构的评级之间则没有表现出如此大的差异。
研究发现:资产规模越大或杠杆率越高的企业越可能被国内评级机构赋予高于调整后国际评级的国内评级,盈利能力强或所有权国有性质则更容易被国外评级机构赋予高于国内评级的调整后国际评级。这些实证结果在控制了留存收益、利息覆盖率和行业虚拟变量时仍然成立,并且在国际评级调整方法、财务报告制度差异、扩展样本等各种稳健性检验中基本不变。这表明,即使排除评级基准效应,国内外评级机构在对反映中国企业信用风险的因素的看法不尽相同。
除了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的评级市场,《论文》还建议,如果在监管中使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作为划分债券投资级别和投机级别的标准,应该考虑到国内评级和国际评级的现实巨大差异而区别对待。国际上,BBB-级的评级是划分投资级和投机级的分水线:BBB-级及以上等级的债券视为投资级、BB+级及以下等级的债券视为投机级。如果将国外债券的投资级别设定为国际评级 BBB-及以上,那么考虑到国内评级平均高于国际评级6个等级以上的差异,国内债券投资级别的评级可能在AA-级及以上。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