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失败有新解
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探索创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江市消委会)对调解失败案例在不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经营者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目的是调动社会公众来监督评判消费纠纷。
为确保公示合法、客观、公正、准确,内江市消委会制定了《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的建议意见。该办法建立了消费投诉公示信息审核流程,对消费投诉公示的内容逐一进行核查、研判,排除恶意投诉情况,确保公示对象全面、真实。同时,在公示前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约谈,通报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内江消委会在公交车站广告传媒、各大商场LED广告屏幕等对定制家具、健身服务等4个调解失败的案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品牌、注册时间、投诉内容、调解结果。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能够发挥社会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警示作用。据悉,内江消委会将继续探索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扩大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度,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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