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发现食品可能造成危害要2小时内报告
新华社郑州9月23日电(记者王林园)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企业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要依法在2小时内报告。
应急预案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直报系统建设,提升报告时效性、准确性,加强信息通报与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相关单位、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要依法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生可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要依法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的,要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另外,有关监管部门获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举报,要立即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后续跟踪和通报工作。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