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作为全国首部有关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已发布实施。根据方案要求,运动营养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具备任何功能。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李键告诉记者,运动营养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同于保健食品。为了体现运动营养食品的食品特点,在《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中,对运动营养食品的产品实质属性、生产条件要求、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标签标注的规范使用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要求。
作为满足运动人群的特定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运动营养食品纳入重点监管序列。
记者了解到,运动营养食品是指为满足运动人群,即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以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而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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