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将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纳入监管,并细化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平台分支机构纳入监管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和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办法》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真正“落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吴峥表示,《办法》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设立在广东省辖区内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包括本省及外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在本省辖区内的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等,明确了平台分支机构的法律义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分支机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大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总部大多设在广东省外,由其分支机构在广东省开展业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省外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没有管辖权,只对其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有管辖权。
吴峥表示,为了实施有效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对其分支机构履行管理责任,有必要在《办法》中明确、细化平台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义务与责任,“要求平台分支机构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细化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据介绍,《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吴峥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办法》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包括平台分支机构)应当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与省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此外,细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办法》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场所、经营项目和期限、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运输以及配送设备、信息发布等七项内容。
吴峥认为,《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当前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存在的第三方平台管理不到位、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资质不健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风险管控较弱、消费投诉理赔难等问题。
“明厨亮灶”为必备条件
《办法》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解决制度,并在其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本网站投诉电话、邮箱等消费投诉方式,畅通消费争议沟通渠道。同时,鼓励第三方平台提供先行赔偿服务,积极、主动、妥善地处理好消费纠纷。
针对食品网络经营影响范围较大、舆情事件易发的特点,《办法》将“明厨亮灶”设定为网络餐饮提供者的必备条件。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将其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展示给消费者,并鼓励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加工经营过程进行网上直播,保障网络订餐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吴峥表示,广东省局在制定此条款时,也考虑到其是否会加大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据了解,市场上某些网络服务公司可以集中提供此类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互利互惠的原则降低视频装置安装成本。
网友投票
近八成最关心 外卖食品安全
经常在网上叫外卖,却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不是“地下料理”?曾吃到好吃的米粉外卖,循着网上地址却找不到实体店?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网餐店”须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昨日,针对网上订餐相关话题,深圳某论坛发起投票。截至记者发稿,近八成网友表示最关心网上订餐的食品安全问题。
你在网上订过外卖?
“经常”
27.78%
“很少”或“没有”
22.22%
“偶尔”
16.67%
“每天”
11.11%
77.78%
对于“网餐”你关注哪些问题?
“食品安全”
“卫生”和“口碑”
55.56%
50%
“口味”
33.33%
“价格”
“距离远近”
22.22%
41.18%
为何你需要在网上订餐?
“工作繁忙,走不开”或“懒得出门”
“不想自己做饭”
29.41%
“所在周边无饭店”和“天气不好”
17.65%
“价格便宜”
5.88%
72.22%
是何原因导致诸多问题?
“网络订餐平台管理不完善”
“食药监部门监管不力”和“餐饮单位经营不规范”
66.67%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50%
“网餐配送服务不到位”
27.78%
本版制表/潘刚
制图 郭子君
(责任编辑: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