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加多宝诉广药集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广药集团消除广告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加多宝商誉损失费20万元。广药集团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交上诉状,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判决书,原告加多宝公司以被告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于2013年6月8日在其下属《楚天都市报》上刊登了被告广药集团发布的《解密王老吉之争外资企业加多宝老板行贿潜逃是根源》的内容涉及广告违法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武汉中院。
加多宝公司认为,上述文章的内容歪曲事实,诋毁加多宝,严重损害加多宝品牌形象。加多宝公司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广药集团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不过,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称,陈鸿道通过行贿延长“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从2000年的400多万元到2020年的500多万元,20年来商标使用费变化不大。而加多宝集团早在2010年销售额就达160多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以销售额的5%收取,而鸿道所付的只占0.03%,低于国际惯例100余倍。
2012年6月2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原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涉嫌受贿及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的情况说明》指出,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鸿道通过行贿将“王老吉”商标许可延长使用至2020年。2004年6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进行调查。2005年10月2日,广东公安边防部门将陈鸿道抓捕归案,当月19日,陈鸿道取保候审,后弃保潜逃,至今仍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