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参照药品管理的有关措施,严格生产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已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工作,将在《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基础上,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重点对企业具有自建自控奶源、原辅料把关、生产设备设施、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素质条件、环境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研究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并对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进行审查,对产品进行全项目的生产许可检验。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预计将于9月份前后完成。
(责任编辑:段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