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成都市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水发食品开展了监督抽验,主要针对甲醛进行检测,共抽样105件,合格101件,抽验合格率96.19%。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甲醛具有杀菌和防腐保鲜作用,经甲醛浸泡的水产品颜色白、手感韧、口感较硬、可延长贮存时间。一些不法分子在水发产品浸泡液中添加甲醛,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卫生部将甲醛列入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水发食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及被抽验单位名单
抽样品种 |
被抽样单位 |
抽样地点 |
标称供货单位 |
原编号或生产日期 |
型号规格 |
不合格项目 |
鸭肠 |
成都华玉华餐饮有限公司 |
成华区双林北支路271号附1号该公司食品处理区 |
府青路冻货市场 |
20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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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鹅肠 |
金牛区原魏火锅店 |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273号该店食品处理区 |
双流县东升陈三娃水产经营部 |
20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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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鸭肠 |
四川府河人家实业有限公司 |
武侯区双楠路5号附1号该公司食品处理区 |
双流县飞哥水产经营部 |
2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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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鸭肠 |
成都市老码头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双楠店 |
武侯区双楠路9号该店食品处理区 |
双流县白家镇汇顺水产经营部 |
2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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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