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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用水须标注配料表 标签不规范企业将停产

2013年05月09日 09:14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市质监局通报,即日起,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标签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标签不规范企业将被责令停产整顿。

  整治活动主要解决食品标签“如实标注”和“规范标注”两大问题。“如实标注”主要包括真实属性、生产日期、营养标签等8个方面,单一原料产品也要标注“配料表”,如瓶桶装饮用水、蜂蜜、大米等;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之外的菌种等,不得使用未经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涉及致敏物质的必须要加以明示;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上应当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委托关系、地址、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必须真实,并清晰、醒目,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规范标注”主要包括配料表、净含量等5个方面。例如食品标签内容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如预防感冒、提高免疫力、清肺止咳等;食品添加剂名称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和标准名称进行标注。

  6月底前,企业应积极自查,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发现使用的标签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库存,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主动召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后,区县质监局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同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严格落实现场惩戒公示规定,纳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各界可拨打12365举报。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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