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备受争议的“禁止网销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条款,昨天,北京工商局食品处相关人士表示,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正式文稿应当会删除该条款,因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这一条款的意见非常集中。
继香港收紧条例防止婴幼儿配方奶粉大量流入内地之后,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拟规定,无店铺销售的网店禁止销售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在内的乳制品。但是,该条款很快遭受诸多质疑。
据悉,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五个配套文件自2013年3月1日起通过北京工商局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
允许“网销奶粉”的说法一经公布,即受到很多人的认同:“政府做得挺好,善于倾听民意。顺应民意,知错能改,是进步的开始。”有的网友也表示:“不从根本上解决内地奶粉问题,只是单纯地禁止大家去买,这明明是治标不治本的!奶粉商们还是检讨下自己吧!”
(责任编辑:杨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