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航机上产下女婴的简姓女子,17日深夜遭美国遣返回台,以外套遮脸。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孕妇机上产子惹议,多名“立委”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要求,华航因紧急转降衍生的费用,应由该妇人负担。“交通部长”陈建宇承诺,基于遏止类似事件再发生,将请华航研议向该妇人求偿。华航说,会由保险公司代位求偿,金额核算中。
本月7日,一名简姓孕妇疑为帮孩子取得美国籍,隐匿怀孕周数搭乘华航飞往美国洛杉矶班机,起飞后羊水破裂,紧急在高空由空服员及医师乘客协助接生,飞机转降美国阿拉斯加安格拉治机场。事后,女婴留在美国照看,该女子则被遣返回台。
陈建宇说,按国际规定,孕妇怀孕32周内搭机不须经航空公司同意,怀孕32周到36周须提医师开立的适航证明并经航空公司同意;怀孕超过36周,基于飞航安全会拒载;他不鼓励类似行为,直说简女“民事赔偿应该跑不掉”。
华航说,全球航空保险理赔规范涵盖旅客因病转降所增加的费用,若因旅客规避提供适航证明而导致转降所衍生的费用支出,会建议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华航说,这起机上产子转降衍生的相关费用,正由保险公司核算中。
华航再次呼吁怀孕旅客,搭机前应征询医生,并以自身及胎儿健康为最优先考量。
根据华航规定,接受怀孕未满32周或距离预产期8周以上身体健康的孕妇,视同一般旅客搭乘,32周以上须出具医生适航证明;这名在华航机上产子妇人,当时怀孕已36周,但搭机前并未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