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告卖家胜诉率超九成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电子商务案件审判白皮书
本报讯(通讯员 吴巍 记者 黄洪连)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国极具发展前景以及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经营模式。这个新兴的市场要实现持续稳健发展,需要立法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有力保障。昨天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电子商务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展示经验、关注问题、共享思考、提出建议,持续为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从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收案案由来看,电子商务案件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三类案件。2018年,该院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443件,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1181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475件,合计2099件,该类案件占全院同期收案数近两成。
据悉,涉案标的物更加多元化,出现了网购汽车、无人机、比特币挖矿机等产品引发的案件。通过网络购买服务引发的纠纷案件增长明显,主要集中在旅游产品预订、酒店预订、家政服务、教育培训、装修空气质量检测、与购物捆绑的消费贷等。
2018年,电子商务案件平均标的额比2017年上升49172元,达到68184.29元。其中,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3件,100万元以上的有14件。除了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容易产生大标的额案件外,网络购物纠纷也出现了许多大标的额的案件,如某买家网购一全球知名纯电动品牌汽车引起的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达132.67万元。
2018年,被诉次数最多大型平台的案件量占比回落14%。从近两年被诉数量排名前十的主体来看,也呈现主体集中度分散的趋势。跨境电商纠纷成为案件新的增长点。通过天猫国际、全球购、网易考拉、小红书等专门从事进口产品销售的平台,购买进口产品引发的纠纷案件增长较快。
另据统计,网络购物中,买家诉卖家的案件超1500件,买家胜诉率(含部分胜诉)超过九成。
杭州互联网法院介绍,在审理电商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该院秉承对数字经济“鼓励创新、规范提升”的发展理念,以保障电子商务活动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为目的,关切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供给的新需求,将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到审判工作中,不断加强审判领域新问题的调研,不断推进电商领域司法程序规则、实体规则的创新提炼,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专业、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