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扣“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主线,实行“三法”并举,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黑龙江省安委办实行的“三法”具体包括,“安全工作提示法”,针对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及时发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函,提示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点问题关注法”,基于2019年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关注责任落实、制度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指明有效路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按照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要求,通过不断拧紧整治“螺丝”,开展专家精准指导服务,“容缺”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助力复工复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黑龙江省安委办还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强化标本兼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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