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李 嘉)3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度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情况,由该局主办的企业“放心消费无假货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启动仪式同期举行。
该局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时靖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贵州省网络经营主体共计34749户,其中,省内交易类电商平台26户、自建交易类网站136户、自建信息类网站10754户、省内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531户、省外主流交易平台内的贵州电商经营主体23302户。从平台数据看,贵州省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省外主流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较多,占全省网络经营主体的67.05%。
据了解,2021年,针对公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测工作,设定“未依法公示、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21项定向监测任务模块和24小时应急响应专项监测任务模块。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重点对未公示证照、交易规则、贵州茅台酒类、野生江鲜、专供/特供、建党100周年商品、“蟹卡”类专项、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保健品等开展网络监测60.3万次,累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信息1233条。
时靖表示,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设立业务平台线索专线,建立“省级监测派发-市级督促指导-县级实地落实”三级联动监管工作模式,实现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当天到达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置。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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