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徐建华)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辖区各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执法检查以及监督抽检力度,并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3家违法开展拼改装行为以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商户开出顶格罚单。
据悉,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线上线下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时,为了切实杜绝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风险隐患,该局开展错峰夜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不在产品目录内、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执法人员发现北京赤兔马机车设备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拼改装行为,北京四人行商贸有限公司怡和顺兴分公司销售的一款“凤凰牌”电动自行车的短路保护项目、以及北京周瑞芳同至综合商店一款“金箭牌”电动自行车的阻燃性能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赤兔马机车设备有限公司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四人行商贸有限公司怡和顺兴分公司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车,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并处货值金额3倍1.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00元。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北京周瑞芳同至综合商店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电动车,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并处货值金额3倍1488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0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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