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消费品质量安全 > 各地质量信息 > 正文
中经搜索

河北省盐山县全面推动管道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

2021年11月03日 10: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李爱华

  “围绕管道装备制造产业,盐山县通过开展标准引领、项目质量管理,准确定位产业方向,精准提升质量水平,实现了制造业质量管理的快速提升和飞越。”说起盐山县管道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的“秘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培忠如此说道。

  目前,盐山县有管道装备企业1700余家,已形成门类齐全、产业规模庞大的产业群,部分产品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盐山先后被命名为“中国管道装备制造基地”“中国管道管件出口基地”。

  “盐山标准”领跑世界

  面对全球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形势,近年来,盐山县确定了管道装备制造业发展坚持标准先行、创新驱动的理念,及时制定《盐山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领跑者制度》,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标准制定,对整个产业生态升级提供支撑和引领。盐山县政府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从产教研三方角度就行业发展需要的关键元器件、系统软件端口等制定并推行重要技术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内标准。

  据统计,近两年,盐山县有9家企业参与制修订1项国际标准、24项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2020年7月,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首批《河北省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2020年,昊天节能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制定的《管道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通用要求》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发布,这是中国在国际管道腐蚀控制领域又一次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创举,也实现了盐山标准领跑世界制造业的奇迹。

  “盐山品牌”驰名全国

  在加强标准引领的同时,盐山县还不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知名度。2020年,盐山县制定了《盐山县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品牌的培育和保护,积极参加品牌价值评价。

  “我们以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以及省市著名商标为重点,开展名牌产品专利保护,突出品牌效应,发挥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主体作用,凸显商标专利对产品的推动作用。”王培忠透露,盐山县市场监管局先后重点指导该县中原管道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恒通管件集团有限公司、昊天节能责任有限公司、河北盐山县电力管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2021年又指导帮助海乾威钢管有限公司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据介绍,盐山县坚持打假与保优相结合,积极开展打击假冒品牌产品的违法行为,营造积极创新、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品牌专利产品及企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品牌企业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截至目前,盐山县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4334件,境外注册商标1件,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2件,培育地理标志商标1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正在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

  “盐山质量”初露锋芒

  2019年,盐山县领军企业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河北管道装备研究院,依托北京大学、燕山大学、苏州热工研究院、中石油管道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校,与工业4.0及“互联网+”相结合,强化研发能力,建立行业大数据库网络平台,推动管道装备制造业向集群化、数据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研究院可以为全县管道装备的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并定期为县域管道装备企业进行培训指导。”王培忠表示,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研究院根据产业发展的要求,科学设置课程和实践,以实际应用为导向,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能够将技术和人才带到企业,将研究应用到实地,逐步构建完善创新研究基地,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知识培训,邀请知名质量专家授课。研究院将着力发展自主创新技术,更加有力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产教融合,大力培养智能装备领域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提升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按照全县管道装备业转型升级要求,盐山县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已对全县562家管道生产企业进行了改造升级,为50家规模以上企业培养人才600余人。据统计,盐山县管道装备行业目前共获得授权专利87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沧海管道核装备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沧州市政府质量奖、2021年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同时,宏润核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和海乾威管道装备有限公司正积极申报2021年沧州市政府质量奖。

 

(责任编辑:佟明彪)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