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有序前进。
一、指南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今年,民政部发布了MZ/T 212-2024《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行业标准,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自身建设指出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行业协会商会能够开展哪些活动做出了详细规定。
该行业标准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明确要求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合规管理中,要求“资产来源合法”。
按照标准编写要求,在行业标准中关于收什么费用,以及如何收费是不能做具体规定的。这些内容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以及行政文件的内容具体落实。《指南》的发布,把标准中不能具体规定的内容给予了完善和补充。由于《指南》对收费进行了分类,并且对每一类别的收费标准、标准的制定及注意事项等规定得非常详尽,基本可以满足行业协会商会在收费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照执行。这样既可以规范收费,发展自己的事业,又可以规避由于不了解收费政策而产生的风险。所以本《指南》的发布非常及时。
《指南》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规范化起到很好的宏观指导作用,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全面理解和遵循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经济现实中,有的行业协会工作欣欣向荣,各项工作繁忙而有序,各种活动频繁,为该领域的发展作出了可喜的贡献。同时,也存在少数行业协会的工作缺乏活力和动力。这种区别由多种原因造成,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与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人员对其工作定位和收费事项不清楚,不明了有关的。该《指南》发布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指南是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遵循的重要文件
《指南》第四十二条对标准化工作既有原则要求,又有具体规定;既可以解决标准制定中经费短缺的问题,又可以解决借制定标准为名,多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其内容对于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标准时如何收费给出了明确方向和路径。
众所周知,标准制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工作。它是行业协会商会业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够制定出本行业中的行业标准、协会标准,甚至有关的国家标准,既是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责任,是指导行业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行业协会商会的荣誉。我国在本世纪初推动的国家标准化战略和体系研究中,曾提出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而要把企业的根本意愿和要求反映到标准中去,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去制定有关的标准。
如何保证标准在制定中获得足够的经费是标准制定的一个大问题,而完成标准的制定到底需要多少经费是很难精确计算的。多年来,国家标准在制定中,由国家提供一部分标准补助费,不足部分均由各起草单位支持解决。而制定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各行业的情况差距甚大,有的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一部分补助费,有的行业则基本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的经费,这就需要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标准时自己筹措经费。
在上述前提下,获得标准立项计划组织开展标准制定时首先要筹措经费。据了解,有些企业为了获得第一起草人的位置,从而取得对标准最大限度的发言权,会承诺提供较多经费。而出资较少甚至没有能力提供经费的企业,标准制定中在很大程度上会失去标准的话语权。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标准制定的公正性。
根据标准的定义:“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可以看出,最大限度可以保证标准公平性的是规范的标准制定程序。而一个完善的标准制定程序必须保证对每一个与标准内容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应有平等的话语权。
那么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该《指南》的第四十二条给出了相对公平的做法:制定标准的“费用应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这杜绝了由少数企业因为提供标准制定的经费而控制标准制定的情况出现。《指南》的发布对于解决标准制定中目前存在的一些顽疾给出了详细的解决方式,即:标准编制所需费用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参编企业自愿交费。这样可以保证在行业协会商会的主持下企业共同制定标准的模式得以实施。
《指南》还明确了“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得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不得以参编费、署名费等方式挂名收费,不得以给予标准号为名收取管理费”。这就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制定前应有一个大致的预算,将标准制定中的测试、验证、差旅、咨询、出版、宣贯等各种经费支出做一个初步测算,而需要筹措的资金应控制在这样一个范围内。不宜出现只要有企业出资,不论提供多少数量,协会都可以接纳的情况。从而解决了目前有些组织收取标准编制经费远超实际使用数额问题;解决了标准的制定加重企业负担问题;解决了可能产生的不合理使用标准经费问题;解决了标准制定中可能偏离公平,公正的原则问题。可以看出,此《指南》在制定过程中确实深入了解了实际情况,
本《指南》收费类别清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及标准的制定清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具体的工作人员确定是否应该收费及如何收费有了详细指导意见,对解决不规范收费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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