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营商环境就像“水”一样,放水才能养鱼。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推进“放管服”等改革,犹如“放水养鱼”,推动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然而,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近年来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打开更广阔的开放大门,就是要放更多的“水”,养更多的“鱼”,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心和意志。
营商环境就像“阳光”一样,暖阳之下才有万物生长。时下,人流、物流、资金流,都是流向营商环境的高地而非洼地,围绕营商环境的竞争不仅是全域性的,更是全球性的。营商环境构成了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投资指南”。优化积极健康、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法治是首要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和个人最能直观感受到的公平正义,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犹如有了更加充足的“阳光雨露”,必然让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定下心、稳住神,深耕中国市场、谋求更大发展。
营商环境就像“空气”一样,空气清新才能留人留心。人才引进,人才输出,人才流动作战,是全球经济协同发展的趋势,也是对营商环境的最好验证。营商环境与人才是密不可分的,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优化人才环境。人才是创新创业的主体,没有一流的人才环境,就不可能有一流的营商环境。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这是无法阻止的“自然规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涵养更多的“清新空气”,让“要素红利”让位于“创新红利”,“政策红利”让位于“制度红利”,传递更加开放的自信,必将让各类人才感受到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温度”,“望旆来归”,更加安心、安身、安业,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营商环境就像“蓝天白云”一样,呵护绿水青山,才能捧回金山银山。营商环境虽然没有绝对和固定的评判标准,但政商关系始终是一个重要因素。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和新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当前和今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强化改革定力、强化创新突破、强化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落地,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放管服”改革,构建既公私分明、廉洁往来,又政商协力、合作共荣的政商关系,像呵护绿水青山一样,呵护营商环境,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使其在创业创新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坚定、越来越有力。(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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