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徐建华)3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显示,2021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染发类、洗发护发类、彩妆类、防晒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宣称保湿滋润的一般护肤类、宣称紧致抗皱的一般护肤类、儿童类、祛斑/美白类和爽身粉类等11类化妆品进行抽检,共抽检20245批次产品。经33家化妆品检验机构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其中1984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全国化妆品抽检合格率为98.03%。在抽检的11类化妆品中,爽身粉类、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9类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年报》指出,化妆品监督抽检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法查处化妆品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2021年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元年,条例配套的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正在陆续制定出台,国家药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助力提升化妆品标准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环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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