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佳欣 通讯员/粤市监)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1月29日,广东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我省第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商家借机哄抬物价,高价出售口罩。根据消费者举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祺和药业在肺炎防控期间大幅抬高口罩价格线索,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祺和药业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2020年1月21日销售的口罩价格分别为23元/包及28元/包,进货价仅为2.1元/包。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处理。
在深圳,中港大药房有限公司从 1月20日开始哄抬稳健牌N95医用口罩价格,销售价格高达120元/个。深圳市罗湖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产品有效期同样值得关注。据介绍,1月23日上午,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该市江海区中华大道外海卫康药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某批次口罩的进货价为0.25元/个,原销售价为0.8元/个,在1月22日后大幅提高售价至2元/个,为原销售价的2.5倍。该批次口罩有效期至2018年1月7日,目前已超过使用的有效期。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和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剩余口罩42个进行查扣。
举报渠道
广东市场监管部门严打哄抬防控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消费者如发现哄抬物价的情况,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