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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名称与标签认准正规销售渠道

2021年01月05日 10: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王 嘉

  日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邀请有关专家就消费者该如何辨识并避免购买“山寨食品”、买到“山寨食品”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发布《关于辨识“山寨食品”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山寨食品”在原料、配料、品质和口味等与品牌食品存在差异,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但由于其生产经营成本相对“正品”较低,通常以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仍可获利。《提示》称,“山寨食品”大致有两大类:一种是抢注和某些品牌食品类似的商标,生产与之包装差不多的食品。在食品名上使用文字游戏或模仿品牌食品,但其质量和风味与“正品”相差甚远。如将“大白兔”变成“小白兔”,“康师傅”换成“康帅博”,或将“六个核桃”改成“六个纯核桃”冒充升级版等;另一种是委托一些代加工企业模仿有关产品进行生产,私自销售。

  众所周知,“山寨食品”通常是以高度相似的包装,迷惑性较强的名称、广告词等吸引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看仔细、看清楚、看真切、看明白,不要被“山寨食品”的包装、名称等迷惑。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标签标示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不要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同时,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0g/100mL(或0g/100g)。遇到类似标签问题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

  《提示》指出,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山寨食品”销售逐渐向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转移。

  专家认为,解决农村地区“山寨食品”问题,需从多方面抓起。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其商标、广告和竞争行为,严格规范标签标识使用。

  二是加强“山寨食品”潜在危害的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特别是要提醒广大农村地区消费者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旦发现误购了“山寨食品”,应当立即与商家交涉,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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