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7月18日,江苏省消保委通报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问题。迅雷、小鸟壁纸、暴风影音等11款软件被点名。其中,360安全浏览器15分钟内弹出9次、暴风影音15分钟内弹出6次、酷我音乐搜索一次弹一次。
弹窗广告是指打开软件后自动弹出的广告。由于弹窗广告属于强迫式推送,无论点击还是不点击都会出现在用户的面前,因此颇受广告主的青睐,同时也令用户不胜其扰。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新增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了明确规定和罚则后,弹窗广告没有关闭功能按钮、无法一键关闭的现象大大减少。与此同时,弹窗广告弹出频率高、一次性弹出广告数量多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15分钟9次”,对于广大用户来说,如此高频度的弹窗广告,势必影响到正常使用网络。不过,由于《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没有具体判定标准,相关部门监管缺乏可操作性,“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易落到实处。前些年,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曾联合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对弹窗数量和位置等进行控制,“网络弹窗不得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但是,控制数量和位置的要求过于原则和笼统,无法有效执行。
弹窗广告也应立个规矩,不能想弹就弹。在这方面,不妨向电视台商业广告学习借鉴。《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有了这样的硬杠杠,电视台商业广告过多过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此次调查情况,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对调查中存在问题的网络弹窗所属软件公司开展集中约谈,并与相关企业单位探讨制定相关团体标准,维护网络用户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互联网生态。在期待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更希望能够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从而有力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