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5月23日讯(记者 郭文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关切。民营企业家们对该法律有哪些期待和感受?近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相君就此话题接受了中国经济网专访。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是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利好,我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吴相君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其中,我体会最深的当数科技创新。”
吴相君介绍,民营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集中了9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民营经济促进法》把科技创新单独设为一章,足见其重视程度。特别是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新技术应用,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这充分体现对民营经济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视支持,也释放了用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信号。”
在吴相君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给予法律保护,提出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同时,提出对民营经济组织在投资融资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优化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定心丸”,也有利于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谈及企业自身发展,吴相君表示,以岭药业已创办30多年。一直以来,公司坚持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之路,积极承担国家973、863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研项目,形成一批科研成果,荣获6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研发生产15个创新中药,覆盖心脑血管、呼吸、内分泌等八大疾病领域,产品被列入227项临床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下一步,以岭药业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为契机,持续抓好科技创新和科研攻关,研发生产更多适合中国人生命基因传承和身体素质特点的“中国药”,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