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当前“两类公司”试点正持续向纵深推进。
中央企业层面,国资委分3批在21家企业开展了“两类公司”试点;全国30个省级国资监管部门已改组组建“两类公司”76家。试点企业在授权放权、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
作为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据了解,目前中央层面选取了6家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试点,省级国资委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比例超过90%,有16个地方超过了95%。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已实现央企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并累计向央企委派39名总会计师,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国资委强化内部协同和监管合力,打造监督工作闭环,指导推动央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央企集团层面已全部完成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