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杰 本报记者 何星辉
初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天朗气清。走近清镇市红枫湖,微风吹拂下,清澈的湖面波光粼粼,不时有鸟儿飞过。很难想象,多年前,这里曾因水污染让人望而却步。如今,在环保法庭的支持下,在新兴科技的助力下,这里已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休闲、打卡。
为生态环境撑起法律“保护伞”
红枫湖水域面积达57.2平方公里,是贵州高原上最大的人工湖泊之一,也是贵阳市“两湖一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贵阳“大水缸”。1988年,红枫湖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融高原湖光山色、岩溶地貌、少数民族风情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名声大噪后的红枫湖,在吸引游客的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工业企业。这些企业沿湖建厂,加上当地工业无序发展,导致红枫湖水质逐渐恶化。“大水缸”变成了“大染缸”,威胁着人们的饮水安全。
“2007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贵阳市委员会决定在清镇市设立一个建制、管理相对独立的环保法庭——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旨在用法律手段保护好‘两湖一库’。”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杨坤介绍,后来,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更名为“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
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审理的首例案件让杨坤记忆犹新。20世纪90年代,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红枫湖保护区范围内建起了磷石膏尾矿库,在尾矿库堆放了上百万吨的磷石膏废渣。渣场渗滤液通过地表、地下排入红枫湖上游河流羊昌河,严重污染了红枫湖。
为此,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于2007年12月提起公益诉讼。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支持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的诉讼请求,不足20天就宣判。被告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尾矿废渣场,并于2008年3月31日前消除尾矿废渣场对环境的影响。最后,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面关停磷胺生产线。
这一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更让红枫湖岸边的群众印象深刻。
这些年,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审理了一件件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案,以司法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全国首例个人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开启“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补偿审判先河……这些案件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素材,也为红枫湖生态环境保护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监管平台提高监测科学性
“红枫湖流域广、支流多。现有管理机构难以实现统一协调,生态环境监测监管难度较大、覆盖要素不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副局长刘鑫说。
环境监测监管是生态保护的基础。近年来,清镇市立足现有的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建成清镇市“生态之眼”——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借助先进的通信手段和数据处理技术,平台不断提升数据监控、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据利用能力。
“清镇市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平台依靠遥感卫星、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微站和视频监控点等,建立起覆盖红枫湖全域的立体数据感知体系。通过这一平台,我们可以掌握红枫湖水、气、阳光等资源环境要素的实时情况,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精细化、流程化、智慧化的数据服务。”刘鑫说。
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后,大大降低了监测成本,提高了监测的科学性和便捷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工作人员程嘉玉说:“如今,空中及地表的各种生态数据都能够汇聚到平台上。只要有污染,监测监管平台就会第一时间感应并反馈,我们也能第一时间锁定红枫湖的污染源,启动整治等工作。”
完备的监测体系,信息化的监测手段让污染无处遁形。如今,红枫湖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取水口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清镇市先后获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百家深呼吸小城”“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称号。
为了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清镇市建成了贵州首家土壤污染防治科普宣教基地,并持续办好红枫湖绿色发展学术论坛,不断提升大生态干部教育基地的建设质量。
贵州省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清镇市委书记付涛在清镇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发挥清镇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依山傍水、富有特色的旅游景点、休闲度假区、游客打卡地,培育更多“小而美”的特色民宿。要开展红枫湖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见缝插针”建设休闲绿带、幸福绿带,把城市“金角银边”充分利用起来,打造更多微型体育公园,为群众休闲、体育活动提供便利,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