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长江经济带沿江11个省份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一轴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生态画卷渐次展开。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仍然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仍然令人警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十三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体现了一以贯之的思想体系。《行动方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长江保护法为法律依据,在充分衔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通过深入实施长江流域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于形成“各级政府统领全局、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工作大格局,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必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体现了一体治理的系统观念。《行动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提出了关于长江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绿色发展管控四大攻坚任务。其中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任务是具体对应《长江保护法》第六章“绿色发展”的落实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说明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共生相融。
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体现了一矢中的的方法举措。《行动方案》中的28项具体工作任务,从多方面、多角度清晰描绘了2025年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的设置充分反映了长江水质、饮用水安全、重要河湖生态用水、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化肥农药利用、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目标指标的具体要求。从组织领导、法治标准、资金补偿、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全民行动等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与四大攻坚任务进行了充分对接,既体现了坚持把长江保护修复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标
志性战役来抓的目标导向,也蕴含了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时,将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勠力同心、合力攻坚,体现了一战到底的坚定决心。理顺部门职责,整合各类资源,健全工作机制是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合力的关键。《行动方案》明确了30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搭建了平台,形成了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长江保护修复格局,打通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壁垒,畅通了协作和沟通渠道。
江西省97.7%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每年平均向长江提供15.5%的水量,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省份之一。近年来,江西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2017年的89.3%上升到2021年的95.5%,提升了6.2个百分点;长江干流10个断面、赣江干流33个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
下一步,江西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行动方案》要求,以务实的举措、坚定的决心、更高的标准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长江保护修复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抓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座谈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支持民进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巩固深化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成果,持续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系统治理,持续巩固提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协同推进高标准生态、高颜值环境、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打造更高水平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持续加强“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治理,积极降低长江流域污染排放强度。继续加大长江保护法宣贯力度,聚焦长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江西省工作方案,开展新一轮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做好迎接国家水生态考核的准备,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江西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出台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健全完善治理制度,强化依法依规监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形成环环相扣、协同联动、专业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聚焦“三水统筹”,深入推进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五统一”,努力为全国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提供江西经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