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讯(记者李丰)1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局获悉,该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该项制度也是贵州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将为有效解决贵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
据介绍,林长制是指将森林等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职责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片包保、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贵州将通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一筑牢两优化三提升”目标,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种结构和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此外,在实施林长制过程中,贵州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林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搭建起部门联动平台,明确定期开展五级林长植树活动、各级林长“巡山护林”活动,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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