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3年,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制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村地区延伸。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正由点到面逐步铺开,成效初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就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做出安排。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垃圾分类的话题热度持续上升。7月,上海市垃圾分类交出周年答卷;8月,北京市迎来垃圾分类季考。而根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底前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限期将至,多个城市垃圾分类立法近期相继实施或即将迎来落地。
“好习惯”也是“新时尚”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亿多吨,产生量前10位的城市贡献了6256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城市是上海,其次是北京、广州、重庆和成都。
垃圾分类,大城市要先行先试。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一年来,上海市垃圾分类成效显著。今年6月,上海全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96.86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三增一减”:可回收物回收量6813.7吨/日,增长71.1%;有害垃圾分出量3.3吨/日,增长11.2倍;湿垃圾分出量9632.1吨/日,增长38.5%;干垃圾处置量15518.2吨/日,下降19.8%。
从“扔进一个筐”到“细分四个桶”,上海居民正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上海市2020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显示,居住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90%。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志愿者完全撤守后,三分之二的小区依然能够坚持做好破袋投放、自觉分类。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表示,上海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步入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今年5月,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3个月来,北京市垃圾分类体现出家庭厨余分出数量大幅提升、厨余垃圾分出质量逐步提升、桶站设置达标率进一步提升、其他垃圾清运量明显下降等“六升两降”的成效。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达1764吨,较4月下旬的日均309吨增长470%;较5月份的日均740吨增长137%;特别是7月下旬日均达2093吨,首次突破2000吨等级。
对于北京垃圾分类的成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评价说:“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虽不平衡,且不充分,尚未完成碎片化到精细化、短期性到长效性的过渡,但进步实实在在。”
“动脑筋”同时“动真格”
为推动垃圾分类,各地开动脑筋,结合实际,想出了不少实招妙招。比如编制顺口溜、短视频引导居民巧记垃圾分类类别,发布垃圾分类“红黑榜”,实施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制度等。
“互联网+”让垃圾分类更智能。在山东,全省首座AI智能化垃圾分类投放设备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投入使用。该设备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用户身份,可自助交投、自动称重,实时给予居民相应积分并转入居民绿色账户;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推出“生活垃圾怎么分”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垃圾分类查询途径;北京市城管委推出“垃圾分类宝典”小程序,输入垃圾名称或拍照上传图片即可查询垃圾类别……
从倡导分类到强制分类,各地针对垃圾分类的执法也在“动真格”。从北京市的情况看,截至7月31日,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990起,其中对群众举报集中、违法行为严重的99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个人违法行为查处3323起。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从已立案查处的个人违法行为看,发生问题的区域仍然主要集中在居民小区及周边道路。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够强,仍有个别居民图方便、嫌麻烦。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首批重点城市共有46个。“垃圾分类制度要以法治为基础,这46个重点城市是国内比较有影响、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依法推动垃圾分类非常重要。”刘建国说。
“考期”将至,各地正加快垃圾分类立法步伐,多地已明确实施时间。目前,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已正式实施垃圾分类有关管理条例。在今年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每个月都会有城市立法落地: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2月1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也将分别实施。多地在条例中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并将其与单位或个人的征信挂钩。
补短板还要抓落实
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成效初显。但是,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仍存在短板和弱项,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仍不健全,焚烧处理占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比重依旧偏低。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制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并向农村地区延伸。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对现有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弱项进行摸查,梳理设施建设需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实施方案》突出了因地制宜的特点,引导各地构建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刘建国表示。比如,焚烧处理是减少填埋、节约土地、控制污染必不可少的方式,《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刘建国表示,“因地制宜”还体现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实施方案》要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并对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提出明确要求的地区,要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出台垃圾分类法规的地区,以及厨余垃圾资源化缺乏消纳途径的地区,厨余垃圾可纳入现有焚烧设施统筹处理。
“这意味着末端设施的布局与结构要因地制宜,从而倒逼分类方法与标准因地制宜。”刘建国说。(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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