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应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扩大受益范围,把学前教育列入该计划。对此,教育部回应称,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成本应由举办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家庭对幼儿的营养状况需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工作。
教育部表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问题,先后开展了专题调研、数据收集等一系列工作。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099亿元,同比增长11.6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3.4%,办园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2015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为1.49%,生长迟缓率为1.15%,贫血患病率为4.79%,已提前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将上述3个指标降低到5%以下、7%以下和12%以下的目标,学前儿童营养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教育部也提到,虽然各地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和在园儿童营养改善工作,但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自然环境条件各异,地方财力和群众经济能力各有不同,各地学前教育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儿童营养改善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办园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膳食营养监管难;大部分农村幼儿园条件不足,供餐质量难保证;儿童供餐要求高,安全风险难避免等。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教育部表示,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成本应由举办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家庭对幼儿的营养状况需承担更多的责任。从国际经验看,即使在发达国家,家庭也是儿童养育的主要责任承担者,不是政府完全包揽。据此,教育部建议,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学前教育营养改善工作。中央财政将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学前资助体系,并在资金分配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一事,教育部介绍,自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相关文件已多次调整完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研究调整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机制,让营养改善计划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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