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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抗癌药“降税不降价” 我国酝酿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

2018年07月12日 10: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酝酿将以省为单位,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意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日前国家医保局在上海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其中一项会议内容就是要求各地对下一步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给出建议。

  “实施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专项集中采购,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降低用药成本,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范围基本覆盖降税范围内的抗癌药。此外,各地可以根据药品使用量、使用金额和临床需要等因素,适当扩大范围。

  “‘降税不降价’现象将终结。”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公布的降税名单内的产品都将成为专项集中采购的品种,意味着除了此前通过药价谈判的品种,剩余品种将会是此次谈判重点。

  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此前透露,国家医保局将开展准入谈判,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将更多的抗癌药品纳入目录范围。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在4月28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后,我国将启动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医保准入谈判:对已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抗癌药品,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品种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品种通过谈判、撮合等多种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对此,有消息称,多家跨国制药公司已于日前接到了与相关部门就价格问题进行商谈的邀请。业内人士坦言,这将是一场紧张激烈的谈判。

  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集采力度,药品降价又进了一步。她指出,应对药品市场有正确的认识,药品市场并不是单纯通过竞争便可降低价格,简单以一个医院的需要去谈判,必然难以对药品生产方形成压力,只有充分利用中国大市场的优势,以量换价,才能真正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资料显示,按销售额衡量,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是癌症治疗药物的一个关键增长市场。具体来看,IMS发布的《2017年全球肿瘤趋势》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在肿瘤治疗产品和维持疗法上的费用支出占全球药品销售规模的10.3%,五年年均增长接近9%。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的销售规模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速,2017年约为1410亿元,预计接下来会有明显的“以价换量”效应,但增速仍将保持15%至17%之间。

  事实上,国家谈判已带来部分药价的实质性下降。2016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分别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和国家医保目录谈判,第一、二批谈判目录共有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并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截至目前,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抗癌药品采购,有可能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列入同一竞价分组,按相同规则招标采购。

  “我们鼓励医疗机构和人员使用价格降幅较大的药品。而对于无正当理由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不落实降价的厂商和药品,则进一步严格临床使用范围,引导并鼓励使用替代药品和疗法。”上述人士说。

  李玲表示,作为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医药市场最大的国家,政府应该以强硬态度出重拳,进一步促使药企主动降价。“小打小闹难以触动垄断者的神经,自然价格谈判力度也难达效果。有惩有奖,谁降价、谁获益也将给药企降价带来一定的动力。”

  但李玲也指出,因为药品保障制度是制度安排,降药价不仅需要在药品的招标采购上下功夫,还应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国产原研药和仿制药。(记者 梁倩 陈弘毅)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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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10: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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