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记者 佟明彪)“2025年,我们针对国际贸易环境的最新变化,积极回应进出口企业的诉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出台了29项便利化措施,央地、政企共同努力,为实现外贸稳量提质保驾护航。”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谢放在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25年我国集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并通报解读了25项将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据介绍,围绕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共7项措施。一是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推动“丝路海运”等重要海运通道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陆运通道对接合作,推进不同跨境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促进物流通道建设;二是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推动实现进出口集装箱“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一箱到底”,降低物流成本;三是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四是支持国际公路运输发展;五是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拓展“空空中转”“空陆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六是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支持建设具备航空收货、打板、安检、海关监管等功能的前置货站,促进航空物流发展;七是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减少提货、卸货、安检等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围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共5项措施。一是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全面落实“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二是拓展绿色贸易,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进出口;三是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在确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含锂电池等带电货物航空运输要求;四是促进跨境贸易的电子信息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全流程无纸化水平;五是开展商务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推动与境外可信企业实现跨平台、跨区域的认证互操作,便利跨境贸易业务开展。
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共4项措施。一是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促进载人电动汽车、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建立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白名单”,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四是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建立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便利通关。
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共4项措施。一是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二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三是深化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四是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实现企业申请“一次提交”,审批核销“全程网办”。
围绕增强惠企便民实效,共5项措施。一是加强对高资信企业(即AEO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推进AEO企业信息共享,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优化港口物流作业服务,鼓励引导港口企业灵活设置出口集装箱“开港”时间,便利货主企业合理安排物流作业;三是支持农产品跨境运输便捷享惠,打造更多的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四是持续优化签证政策,为商务人员来华提供出入境便利;五是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通过海事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三样”物流降本增效。
谢放表示,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在市场提升信心、企业降本增效、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均取得了成效。如,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签发证单46万份,办事效率提升超80%;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试点,出口整体效率提升30%,物流成本降低近20%。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8%的企业对专项行动表示满意。同时,在“顶层设计+基层首创”的工作模式下,各地、各部门累计出台配套细化措施508项,形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制度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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