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尽
佛山、中山、东莞、江门等多个城市近期纷纷发布通知,提出全面清理整治共享电单车,有的城市还要求限期清退。但这种做法也引起争议,有公益律师更质疑其合法性。据羊城晚报报道,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已对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研究修改。
共享单车近年来迅速普及,虽一度因管理混乱饱受批评,但历经整治,也渐趋规范。而作为后来者的共享电单车,似乎就没那么幸运了,从问世起便命途多舛。这一来因其比普通单车骑行风险稍大,管理更难;二来在国家层面对其定位不明,有的“红头文件”相互抵牾。这也使得地方管理者颇感为难,因此,简单化“一刀切”地封禁似乎就成为治理的捷径。
但这种做法势将面临多方拷问。首先是民众和市场需求怎么办?珠三角城乡融合与一体化程度高,市民居住分散,安家佛山、中山而在广州、深圳上班的大有人在。公共交通不可能覆盖每个角落。对这部分群体,共享电单车是性价比较高的代步工具。其次是行政合法性的质疑。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常识,也是基本行政伦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一刀切”封禁共享电单车,显然与这种改革相悖。
执政为民理应体现于各个方面。管理矛盾可通过强化管理化解,不能只图管理方便而忽视或损害群众利益。因此,“一刀切”清退共享电单车还请慎重!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