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6日讯 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江苏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明确,江苏省将设立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发设计互动性强、体验感好的旅游体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在江苏省内推广。
根据《办法(试行)》,参与江苏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的申报单位需符合,有国家级或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入驻,能够集中开展非遗展览、展示、体验活动的非遗场馆(所)、历史文化街区和旅游景点;面向社会公众规范运营,具备较为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具有固定的非遗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场所;以多种展览陈列形式介绍和传播非遗知识,内容丰富详实等等多项条件。
其中,《办法(试行)》强调,参与申报“江苏省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的单位还需具备较强设计开发能力,能够针对不同群体开设多种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非遗旅游体验项目,对非遗项目核心技艺传承有一定推动作用,在区域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此外,申报单位应能配备从事非遗旅游体验项目策划和管理的专门人员,有固定经费支持开展非遗旅游体验活动,能长期坚持开展非遗旅游体验活动,活动频次高,受众范围广,并能对当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起到带动作用。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江苏省将每3年组织一轮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认定工作。被认定为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的单位命名3年期满后,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重新申请参加新一轮次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的申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将会对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在纳入江苏旅游线路、申报非遗优秀实践案例及省级非遗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还将利用“苏心游”、江苏非遗网、“江苏非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举办的相关非遗活动进行宣传和推广。
据悉,《办法(试行)》将自2020年12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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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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