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旅游新内涵培育旅游新业态 云南这样打造万亿级旅游文化业

2020年08月19日 08:33    来源:云南网   

  8月18日,云南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系列新闻发布会·旅游文化业发展专题发布会在昆明举行,省文化旅游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建设万亿级旅游文化支柱产业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打算作新闻发布并答记者问。

  到2019年,全省旅游业直接增加值达1777.69亿元,增长14.2%,增速比2018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7.7%,比2018年提高0.2个百分点;综合增加值达3377.07亿元,占整个社会增加值的14.5%;旅游业带动的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62.45亿元、689.38亿元和2325.24亿元,占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11.9%、8.7%、8.7%。 截至目前,云南省拥有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5处(其中,文化遗产2处、自然遗产3处),A级旅游景区349家(其中,5A级8家、4A级105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1个),旅游度假区27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23个)。2019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游客8.0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万亿元。

  新目标

  全省旅游文化业

  到2025年实现总收入2万亿元

  2030年达到3.5万亿,占GDP比重达到12%

  到2035年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旅游文化业发展领先省份、世界旅游文化重要目的地

  新突破

  围绕《决定》明确的“丰富旅游新内涵、培育旅游新业态、形成旅游新优势”三大重点任务,我省将力争在以下7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加强智慧旅游建设

  深入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完善“一中心两平台”功能,让所有旅游者能在云南感受智慧化的全程服务。

  持续优化旅游环境

  推动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构建旅游市场正向引导机制。加快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云南旅游设施及服务与国际接轨。全面提升云南旅游行业服务水平,构建主客共享、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体系。

  旅游新业态培育

  以文旅融合、生态康养、户外运动、科考研学、乡村旅游和边境跨境旅游为重点,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出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将云南打造成为国际康养旅游胜地、国际户外运动天堂和最受欢迎的研学旅游目的地,推出一批最美乡村田园综合体、最美半山酒店和最具特色的跨境旅游线路产品,不断满足游客多元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消费需求。

  全域旅游发展

  以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滇中核心旅游圈、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沿边开放旅游带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重点,推动旅游文化要素集聚发展,打造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加快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文化业发展新模式。

  品牌旅游目的地打造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目标,加快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高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目的地品牌,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大项目建设

  按照“建成运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双百”工程建设,扶持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对万亿级文化旅游业打造的引领示范作用。

  旅游合作推广创新

  云南将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深化云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旅游文化交流与合作,延伸旅游文化线路产品,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游客互送、市场共拓的区域旅游联动发展新格局。创新旅游宣传方式,推动线上线下互动,细分目标市场开展精准营销,不断扩大云南旅游市场规模。

  答记者问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打造万亿级旅游文化业意义重大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炯说,《决定》的出台以及万亿级旅游文化业建设部署,对推动云南旅游文化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旅游文化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具有产业链长、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的产业特性,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当前,在国家积极构建经济发展“双循环”战略格局下,打造万亿级旅游文化业,发挥其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促进居民脱贫致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立足云南特色优势,探索全省经济社会特色发展的科学抉择。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启动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深入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旅游革命“三部曲”,“一部手机游云南”重构了智慧旅游、全域旅游服务体系,“30天无理由退货”成为诚信云南的新标志,全省旅游环境日趋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旅游收入迈上万亿元台阶。

  与此同时,云南旅游文化业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如全省单一观光型的旅游产品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现在还是以观光游为主,符合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游客需求的产品还太少,门票经济特征依然显著;传统旅游目的地产品老化,温冷地区缺乏大项目大企业引领,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培育不足,旅游转型升级进程缓慢;旅游市场秩序问题时有发生,市场整治压力依然存在等。《决定》的出台,为全省万亿级旅游文化业打造指明了方向,绘就了蓝图,是顺应国内外旅游发展趋势,推动旅游文化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健全智慧旅游服务体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崔岗说,省发展和改革委将充分发挥作为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跟进了解旅游文化业重点企业、重要项目等推进情况;多渠道争取国家资金、协调有关厅局推进云南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中的大滇西旅游环线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一方面,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8字形”3200公里大环线,提高旅游通达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推动一批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半山酒店、旅游营地、特色小镇、度假区及景区景点项目建设,完善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点、指挥终端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创新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推进全省旅游景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全省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小镇完成智慧化改造,全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同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运用,助力“旅游革命”,用新技术推动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认真研究和把握旅游文化业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目标,擘画云南省旅游文化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说,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方面,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宾馆客栈、餐饮服务单位、旅游购物店以及景区景点等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转办、12315平台的旅游投诉举报,及时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示信息,对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和提示提醒,对约谈问题整改不力,投诉举报仍然居高不下的企业,将相关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香烟、珠宝玉石、银器银饰、普洱茶、三七玛咖天麻土特产品等旅游购物店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厉打击经营者的消费欺诈行为,引导经营者落实三十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承诺、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文化旅游部门推广《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旅行社签约履约行为,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客栈、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周边及场内餐饮服务单位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索证索票、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等,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查处销售“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涉旅行业价格行为,重点规范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停车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明码标价率及价格公示质量。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点供”用地发展文化旅游项目

  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介绍,从当前的实践看,“点供”用地主要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据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供应和开发的用地方式。

  “点供”用地政策可有效化解用地指标紧缺、降低用地成本,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该政策还是破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保障难题的有效途径,特别适用于我省大力发展的半山酒店等文化旅游项目。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用地规划支持,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及各地在制定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从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中,单列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

  保障国有建设用地,“点供”用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永久性设施建设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并实施征收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多少”的原则,将拟使用的各个点状地块,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打捆组卷,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灵活开展土地供应,可以点面结合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可以单宗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可以组合为一个整体供地;允许合理设置供地条件,可将各部门提出点供用地项产业类型、标准、形态、公建配套、规划条件、生态环保要求、履约监管责任等一并纳入供地方案,要求前移,并确保管控落实。

  鼓励点供用地项目依法以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可以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农房,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古村落历史人文保护与开发利用。

  点供用地项目为单个地块的,以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多个地块组合供地的,以各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可按项目区各地块的不同规划用途和产权管理需要,核发一宗地一证书或多宗地一证书。

  同时,严禁以点供用地方式建设商品住宅、私家庄园、私人别墅等房地产项目,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位于相关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禁止建设区;要避让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区,以及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评估不能建设的区域;项目建设严禁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成片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包车旅游客运车辆都安4G视频监控系统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一级调研员、处长欧阳学兵介绍,2017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4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于2018年7月30日,联合下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交运管〔2018〕38号)。此次改革转变政府管理旅游客运职能,具体实践“放管服”。将原省级交通部门许可的省际、市际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下放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时对新成立的旅游客运企业,整合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的三级许可(省级、州市级和县级)全部由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一级进行许可办理,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改革了旅游客运运力投放和退出机制,旅游客运企业根据我省旅游发展水平和旅游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在符合行业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运力的投入和配置;改革了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期限管理制度,车辆在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资质后,可在经营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或自行办理终止手续等情况下退出。

  截至7月31日,全省共有包车旅游客运企业128户,7671车辆,新增企业39户,新增车辆2111辆。其中,昆明市增加企业23户,车辆1239辆。所有包车旅游客运车辆都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均安装了4G视频监控系统,全部纳入“云南省包车客运”闭环管理系统。今年7月1日以来,全省包车量29689趟,基本恢复到去年同期的80%。(记者 朱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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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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