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培育引进120家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建成提升10家业态集聚、功能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形成9类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重点文化产业,全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文化业态进一步丰富,文化消费日益增长,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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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将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印刷包装业、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工艺美术业等九大产业,同时实施重点项目带动。以文化企业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成一批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催生新型业态、实现文化品牌“走出去”的重点项目。加大项目招商力度,积极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市场主体。建立全区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对接、服务保障和业务指导。
《意见》在金融、财税、土地、人才等各方面都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力度,明确重点扶持产业属性强、市场空间大、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文化产业项目。新办的文化企业自设立登记之日起,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免三减半”,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从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公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支持文化产业项目以技术、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计入投资。鼓励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老旧建筑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执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补齐文化产业发展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创品牌,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发展重点,强化措施保障,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我区文化繁荣兴盛提供坚实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手段引导文化企业的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深挖特色文化资源,利用好我区独特的历史文化、革命文化、生态文化、黄河文化等资源,做好宁夏文章,打造宁夏特色,形成宁夏品牌。坚持创新驱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科技水平,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坚持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十”、“互联网+”,提升文化品位和附加值。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培育引进120家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建成提升10家业态集聚、功能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形成9类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重点文化产业,全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文化业态进一步丰富,文化消费日益增长,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重点
立足现有基础和特色资源优势,顺应文化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一)文化旅游业。统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依托“六盘山上、贺兰山下、黄河岸边、长城内外”独特的历史文化基因和自然资源禀赋,推动文旅融合产品和服务立体化展示、系列化开发,赋予自然资源文化内涵,以文化浸润提升资源价值。挖掘六盘山地区红色文化和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以红军长征为主线,开发建设红色生态文化旅游区。优化整合贺兰山东麓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文景观、葡萄酒产业等资源,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挖掘长城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完善黄河以东长城遗迹沿线兴庆区、灵武市、盐池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新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叫响“中国长城博物馆”品牌。以黄河银川一吴忠段为核心,挖掘、整合、优化黄河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建成国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文化创意、精品演艺、影视拍摄、文化名家工作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科普活动等进景区,推出一批文旅融合精品景区。精心打造镇北堡小镇、闽宁镇、宁夏枸杞文化小镇、宁夏葡萄酒文化小镇、中卫沙坡头水镇、盐池、同心红色小镇、石炭井工矿文旅小镇等一批文旅特色小镇,推动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人文色彩浓厚的文化旅游综合体。深入挖掘水利文化,打造以秦渠、汉渠等灌溉渠系水利工程为特色的绚丽多彩的兴水用水文化。做好沙漠文章,促进沙漠治理的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向文化效益提升。
(二)新闻出版业。加快自治区级融媒体平台和市、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加快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支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优化出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促进出版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创新发行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发行体系。支持我区出版单位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图书出版项目“走出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互鉴。
(三)广播影视业。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形态创新,提高策划制作水平,培育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节目。统筹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广播电视核心基础设施升级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为契机,大力实施“智慧广电”建设,加快推动广电5G融合发展,促进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广播电视网络智能化升级,打造移动、交互、便捷的广播电视新业态。优化影视剧创作生产,支持发展互联网电影和创新华语电影制作模式。
(四)印刷包装业。加快发展绿色印刷包装、智能印刷包装、按需印刷和安全包装,推进印刷包装技术、产品、标准、管理、服务等与国内外高端产业链、价值链和物流链有机接轨,推动印刷包装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智能化高端印刷包装制品,着力提升印刷包装品质,培育打造印刷包装制品品牌。积极推动组建产业联盟和产业集群,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领域中的话语权。
(五)演艺娱乐业。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文旅演艺精品,培育引进演艺培训、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娱乐、大众娱乐、体验娱乐,鼓励在文旅消费区域推出宁夏坐唱、花儿表演等具有宁夏特色、主客共享的小剧场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形成多层次文化娱乐消费市场。支持精品演艺剧目“走出去”和高雅艺术精品“引进来”。鼓励开发建设互联网演艺运营服务平台,推动精品剧目、精品演艺上网在线。
(六)动漫游戏业。鼓励动漫游戏企业推出题材新颖独特、市场前景广阔的原创精品,加强品牌培育和衍生品开发,提升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体验感和生活陪伴感。构建完整产业链,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培育发展电子竞技产业,支持开展电竞教育培训、承办全国性电竞赛事活动。借助中国动漫品牌海外推广工程平台,促进国产经典动漫“走出去”。
(七)文化会展业。支持“一带一路”(宁夏)动漫节、中国·银川互联网电影节、中国·银川文化艺术创意节、中国(宁夏)国际车展暨中国西部(银川)房·车博览会、宁夏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银川黄河艺术节、乐堡开躁音乐节、中国(宁夏)国际大健康博览会等会展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拓宽市场、培育消费,打造西部地区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八)创意设计业。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加快融入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领域,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在相关领域开展创意设计合作开发。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形态创意设计,使文创产品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推动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加强广告创意策划,拓展培育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的新型广告媒介和广告发布平台,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水平。办好宁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搭建创新展示平台,推进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鼓励设立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盟的“文化创意中心”,发挥宁夏大学民族学与文化旅游产业研究院、宁夏文化与特色产业包装设计研究院、西北民族艺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资源优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研发。
(九)工艺美术业。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的保护传承。鼓励职业教育和师徒传承,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开发个性化、多样化产品。推动剪纸、刺绣、砖雕、泥塑、烫画等传统非遗工艺创意设计和数字化创新,促进网上推广营销。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深度挖掘我区特色资源,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革命文化资源、生态文化资源,做好黄河文化、“三山”文化、水利文化等文章,着力打造宁夏特色,形成宁夏品牌。构建“一核两心一带”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发挥银川都市圈文化产业发展核心的区位、资源、科教等优势,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文化会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印刷包装、3D打印、媒体十产业等文化产业。固原大六盘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副中心依托丝路古道历史遗存和红色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印刷包装、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中卫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副中心依托黄河、沙漠特色资源和大数据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互联网信息等文化产业。沿黄城市生态文化产业带依托银川都市圈、中卫市等沿黄河主要城市,围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打造黄河生态文化产业联盟,形成协调合作和协同创新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各市、县〔区〕)
(二)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基于5G、超高清、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培育网络视听、数字内容、跨界融合等新型文化业态,推动商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创新,培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新动能。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搭建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构建文化大数据和媒体大数据应用生态体系,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各市、县〔区〕)
(三)实施重点项目带动。以文化企业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成一批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催生新型业态、实现文化品牌“走出去”的重点项目。加大项目招商力度,积极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市场主体。建立全区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对接、服务保障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各市、县〔区])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总基调,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印刷发行、影视、演艺集团交叉持股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成长壮大,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培育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业绩好,遵循文化建设规律、适应现代市场要求的文化企业,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广电局,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各市、县〔区〕)
(五)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科技型、创新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搭建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平台,构建内容生产、平台服务、营销传播一体化产业体系。盘活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旧矿区、旧厂房、旧办公楼、旧仓库等生产生活旧址转型兴办文化产业园,鼓励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突出产业示范性、互补性、差异性,推动宁夏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银川文化园、石嘴山文化产业园、吴忠文化创意园、固原文化城、中卫阳光大麦地文化产业园等优化升级、提质增效。推进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鼓励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宁夏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
(六)促进居民文化消费。积极推动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市县。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鼓励在夜市、商圈、景区、衡区、公共休闲场所等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丰富夜间文化消费市场。以消费链带动景观链、服务链,着力打造满足自驾游、研学游、康养游、探秘游等不同消费需求的体验式、个性化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发展体育影视、体育动漫、竞赛表演、运动休闲、电子竞技等产业,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研发,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竞争力的赛事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各市、县〔区〕)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服务便利化。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税务局、广电局,各市、县〔区〕)
四、政策保障
(一)财政政策。发挥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产业属性强、市场空间大、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加大财政资金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出口、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及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小升规”工作,对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范围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市、县(区)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各市、县[区])
(二)税收政策。落实中央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国家对我区出版单位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对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退(免)税、跨境服务零税率或免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办的文化企业自设立登记之日起,企业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免三减半”,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从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公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减半”。(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
(三)金融和投融资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切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完善“补、贷、投、保”联动机制,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鼓励面向文化高层次人才,推出“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发挥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作用,降低转贷成本。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支持文化产业项目以技术、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计入投资。鼓励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
(四)规划土地政策。落实中央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将文化类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保障文化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老旧建筑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执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童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区〕)
(五)人才政策。优化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培养、储备一批人才,建立和充实文化人才库,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文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政策。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重点引进创意设计、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落实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或补贴。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和行业实际的文化产业人才评价标准。落实支持人才在文化领城创业创新的政策,鼓励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文化企业、参与研发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加大本土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分类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培训计划。注重培养掌握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文化人才。推动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支持高校开展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和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整合组建宁夏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聚焦产业和人才所需,设置相应专业或专业群。(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主动权。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路径,强化责任落实,将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发挥宣传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宣传、统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自治区统计机构审批后,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名录库核实和认定工作,定期提供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有关基础数据和分析报告。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做好指导服务。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