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13日发布通知称,为给广大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暑期上网环境,国家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通知明确,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7月14日《广州日报》)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越来越博得未成年人的青睐。相关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但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乱象频出。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特别是在2017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直播。基于此,国家网信办出台新规,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网民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直播平台,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部分网民吸粉生财的天堂。问题是,一些网络直播及网红主播,见利忘义,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了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特别是,一些家长和平台受利益驱使,让未成年人充当网络主播,甚至让未成年人在直播过程中,传播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以此吸粉生财,明显破坏了人的发育和成长规律,严重摧残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不可否认,未成年人当网络主播,经过了“艺术包装”,又不被法律所禁止,因而被众多家长和平台追捧。将演艺圈及网络直播平台一些浮躁心态,以及功利思维,过早地灌输给了孩子,甚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势必会造成孩子畸形成长,甚至成为一个不良习气早熟的“小大人”。要知道,让孩子过早地涉及成人领域,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特别是,一些未成年网络主播的“恶示范”,可能会教坏更多的未成年网民。
可见,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亟须立法保护“上线”。首先,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一个果断强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台网络主播“禁童令”之外,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对审查通过的直播平台在播内容进行实时播控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再者,应对网络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险内容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特别是,要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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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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