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网剧《白夜追凶》侵犯了其著作权,陈琼琼将《白夜追凶》编剧韩冰(笔名指纹)及出品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现已受理了此案。
陈琼琼诉称,2012年4月,自己与韩冰开始以刑侦为题材共同创作剧本。二人于2012年8月完成了剧本《白夜追凶》故事大纲及前四集分集剧本创作。依据行业习惯,二人开始寻找合适的制片者,待制片者认可并签订合同后,即可开始其后的创作。然而,由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制片者,剧本《白夜追凶》的后续创作随即被搁置。
去年8月30日,由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制片者并署名由指纹编剧的网络剧集《白夜追凶》在优酷视频网站开始播出。陈琼琼发现,网剧《白夜追凶》的故事大纲及前四集与其剧本《白夜追凶》高度相似。
就此陈琼琼认为,二被告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判令被告韩冰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其微博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声明;判令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消除影响,并在其官方微博、《白夜追凶》官方微博等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声明,并由其官方微博、《白夜追凶》官方微博转发被告韩冰的道歉声明。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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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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