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政策 八举措助推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

2018年01月03日 14:22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近日,陕西省文化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局联合印发《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加快文化市场主体建设,培育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快速成长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加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陕西省四部门希望《计划》的发布,能够到“十三五”末,实现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总数突破1000家,累计培育30-50个中小文化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小微企业成长提供有效支撑和公共服务。

  据悉,《计划》发布了八大培育措施,包括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建立定点联系帮扶制度、推动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小升规”文化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支持、扩展企业营销途径、加强小微文化企业人才培训等。

  以下为《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全文。

  关于印发《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促进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市场主体建设,培育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快速成长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加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省文化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7年12月27日

  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市场主体建设,培育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快速成长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加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省文化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加快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特制定陕西省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新”战略任务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突破口,构建促进小微文化企业成长的机制、平台和载体,解决制约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我省小微文化企业数量,推动小微文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全省小微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支持一批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强的小微文化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进入规模企业。到“十三五”末,力争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总数突破1000家,累计培育30-50个中小文化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小微企业成长提供有效支撑和公共服务。

  三、培育措施

  (一)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各地组织力量,加强调查摸底,对文化园区、创业基地和产业集中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选择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高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建立地区 “小升规”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库,实施重点挖掘培育。

  (二)建立定点联系帮扶制度。各市文广新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定点联系10家以上小微文化企业,县级相关部门定点联系5家以上小微文化企业,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三)推动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394号),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优化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大力推动“双创”基地建设,引导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的小微文化企业双创基地。

  (四)加强“小升规”文化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搭建专业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动“小升规”文化企业与大型企业、企业集团,以及各地产业园区、集聚区内大型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鼓励本地区大企业通过任务众包、生产协作、平台开放、资源共享等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小微文化企业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推动“小升规”文化企业产品、技术和创新成果融入大企业生产链、创新链和供应链。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通过项目补助、股权投入、贷款贴息、保险补贴、人才培养引进、奖励等方式进行扶持引导。开展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评选、命名和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工作,对获得命名的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给予一定的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奖励。

  (六)加大融资支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举办中小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系列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商会、行业协会和文化产业集群给予“集体授信”。发挥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的作用,促进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对接,推动商业银行降低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门槛。组建文化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为中小微文化企业提供不间断金融服务。

  (七)拓展企业营销途径。鼓励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中小企业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文化展览展销活动,在名额、费用等方面向小微文化企业适当倾斜。培育一批服务小微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经纪、代理机构。支持成长性好的小微文化企业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省内外主要目标市场建立特色文化产品展馆、展厅、专营店、直销店和销售专区、专柜等。引导和支持小微文化企业采取“抱团”方式走出去,在海外设立营销窗口和平台。

  (八)加强小微文化企业人才培训。组织推荐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的“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培训项目。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小微文化企业创意人才参与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主题活动,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省市举办的各类文化产业专题培训向小微文化企业倾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落实,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中,紧紧围绕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中心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行政策聚焦、资源聚焦和力量聚焦,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小微文化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鼓励各级财政支持资金将“小升规”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重点,择优推荐申请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各市县区依法制定有利于“小升规”培育的优惠政策措施,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三)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多层次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完善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产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消费条件,营造消费环境,扩大文化产品有效供给,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陕西文化惠民卡”力度,推动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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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