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5年人大代表,原中国民航局总飞行师于振发提出的问题始终离不开民航发展,离不开飞行安全。
于振发感觉最迫切的就是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他说,我国现有一部《中国民用航空法》。但是空域并非只有民航一家用户,空军、海军、体委、航天等单位都是空域的使用者,而民航的快速发展是需要空域内所有用户的支持与配合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就是将空域资源统一管理起来,这样所有用户能够更好的在一个规则的约束下使用空域,寻找到彼此协调发展的方法。近年来,航空发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不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讲,制定一部《航空法》都非常有必要。把航空用户的权利、义务、职责通过这部法律明确起来。
关于飞行安全保障,于振发表示要把握三个方面,一个是飞行员的训练,确保训练到位,规章制度执行到位;二是飞机的维修一定要按照维修手册来进行,在不符合最低放行清单的情况下,绝对不能放飞;三是运行制度的制定。能控制住这三条,飞行安全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航空运输业发展迅速,但飞行员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已成为制约民航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于振发表示,我国培养飞行员的渠道相对较少。通航小飞机的飞行员培训应该与民航大飞机飞行员培训区别对待。我国现在通用飞机大约有1200架,通用机场只有几十个。相比之下,2011年年底,美国通用飞机数达到23万架,通用机场数达到15000个,通用飞机飞行员有50万左右。延长现役民航飞行员飞行年龄限制也是另外一种途径。一般到60岁飞行员的身体状况还是很好的,并且还都是保障民航飞行安全的精英,完全可以继续工作,并且也不违反国际航空法。国际民航组织曾做过问卷调查,大多数成员国同意将飞行员的年龄延长至65岁。对于60岁以上的飞行员,也可以采取一年体检两次的办法,一旦不合格就不再飞行。这样做比聘用外国飞行员的手续简单,成本也低一些。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解放思想,从试点效果来看,这个还是有一定效果,但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进行固化。
(责任编辑:王飞)